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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日漢復合動詞異同的相關論文
摘要:復合動詞本身從結構、意義和用法上都極具復雜性。日漢語序的不同對日漢復合動詞的構成有制約作用,復合動詞構成要素間形成的語義類型也不盡相同。日語復合動詞的語義關系不僅與詞匯性有關,還受到語法功能的影響,而漢語復合動詞可以說只是語素間的結合。
關鍵詞:日語;復合動詞;前項動詞;后項動詞;語義關系
中圖分類號:H36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23-0211-02
許多中國日語學習者雖經(jīng)過長年學習,但在復合動詞的使用把握方面仍比較混亂,導致在實際應用中不得不回避復合動詞,改用相對直觀的漢字詞匯,從而使得語言顯得不太地道。另一方面,作為自身母語的漢語方面,同日語雖然在形態(tài)上具有相似性,在意義和語法功能上卻又有差異,而且其組合過于自由,使得對此方面的研究相對滯后。本文擬從形態(tài)結構和語義關系方面試對日漢復合動詞的異同進行一些比較分析。
一、動詞的異同
關于復合動詞的定義,不同的研究學者持不同觀點,至今未能統(tǒng)一。綜合各家觀點,筆者認為,當一種品詞與動詞結合,構成一個新的動詞時,就可以稱這個新動詞為復合動詞,構成復合動詞的兩部分可分別稱為前項詞和后項詞。接下來我們看看復合動詞的構成方式。
(一)日語復合動詞的構成類型
1.動詞+動詞
這類復合動詞由前項動詞的連用與后項動詞構成,在所有復合動詞中所占比例最大,意義和用法也最為復雜。
例如:思い出、立ち上がる、買い忘れる。
2.名詞+動詞
前項名詞與后項動詞復合,構成與后項動詞詞性一致的復合動詞。
例如:気く、目立つ、手放。
3.形容詞+動詞
這類復合動詞的前項詞是以“い”為詞尾的Ⅰ類形容詞或以“だ”為詞尾的Ⅱ類形容詞的詞干構成,再與后項動詞復合。
例如:近く、好き合う、複雑ぎる。
4.動詞+名詞+る
這是比較特殊的一種情況。因為日語的語序是謂語動詞在后,所以,后項詞是名詞的時候無法構成動詞,但加上“る”則構成具有復合性質(zhì)的變動詞。
例如:入學(る)、結婚(る)、退院(る)。
(二)漢語復合動詞的構成類型
1.動詞+動詞
這類復合動詞數(shù)量所占比例在漢語中也是最多,最為常用。
例如:檢查、挑選、編撰。
2.動詞+名詞
不同于日語中構成變動詞的特殊性,動賓結構的復合動詞在漢語中大量存在。
例如:開會、淘米、執(zhí)筆。
3.動詞+形容詞
后項形容詞對前項動詞予以程度、狀態(tài)等方面的修飾補充。
例如:提高、擴大、減輕。
4.動詞+介詞
構成這類組合的介詞屈指可數(shù),主要有“自”、“于”、“由”。
例如:來自、源于、經(jīng)由。
5.名詞+動詞
這類復合動詞中有的前后項構成了偏正結構,有的則構成主謂結構。
例如:手刃、口誅筆伐、地震。
6.形容詞+動詞
這類復合動詞中,前項形容詞起到了修飾后項動詞的作用。
例如:長眠、輕視、高看。
7.副詞、介詞、代詞、數(shù)詞+動詞
同4類一樣,這是數(shù)量較少的復合動詞。
例如:完勝、自衛(wèi)、被害。
根據(jù)動詞在復合詞中前后位置的不同可以看出,日語復合動詞的構成基本上是“動詞+X”型,漢語復合動詞的構成方式概括歸為兩種,一種是“動詞+X”型,動詞居于前項,和后項其他詞類復合,另一種是“X+動詞”型,動詞居于后項,與前項其他詞類復合。 二、日漢復合動詞的語義類別
既然無論在日語還是在漢語中V-V型復合動詞都是最多、最具典型性的一類,接下來就以這類動詞為例,以前后項動詞的關系以及中心詞位置為依據(jù),分別探討日漢V-V復合動詞的語義關系。
(一)日語V-V復合動詞的分類
1.并列關系
構成這類復合動詞的前項動詞與后項動詞表達的意義相同或相近,詞性相同,無論是詞匯或是語法功能上都處于同等地位,而且基本保留了原詞的詞意。因此,前項動詞和后項動詞都是中心詞,即這類復合動詞是雙中心詞。此外,構成并列關系的復合動詞的其詞性與原詞相一致。例如:好き好む、戀い慕う、泣き叫ぶ等。
(1)んなとろに好き好んで住んでいるわけではない。
(2)子どがだだをね、泣き叫んでいる。
2.從屬關系
構成這類復合動詞的前項動詞是修飾語,后項動詞是被修飾語。也就是說,后項動詞為中心詞,前項動詞對后項動作進行的狀態(tài)、方式、手段等進行修飾。構成從屬關系的復合動詞其詞性取決于中心詞詞性。例如:押し倒、毆り殺、引っかく等。
(3)人に後ろから押し倒されました。
(4)犯人が鉄棒で被害者を毆り殺した。
(5)黒板を引っかく音を聞くと、不愉快で。
這種復合動詞的前后項關系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前項動作具有獨立意義,且與后項動作之間存在時間延續(xù)性,前項動作先于后項動作發(fā)生,后項動詞往往表示一種動作結果,如(3)押し倒,(4)毆っ殺;另一種是前項動詞作為獨立動詞的原意弱化甚至基本消失,在復合動詞中起到接頭詞的作用,如(5)。
3.動補關系
這類復合動詞的前后項動詞之間的關系主要體現(xiàn)為兩種。一種為前項動詞為具體行為動作,后項動詞是對前項動作在趨向、程度等方面的補充說明。
(6)親子が觸れ合う時間が少なくなっいる。
(7)成功は努力に結びつく。
4.與體(アスペクト)的關系
這類復合動詞與動補關系的復合動詞一樣,前項動詞也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后項動詞起到補充說明的作用。不同的是,這類復合動詞以前項動詞為輔,后項動詞為主。同時,又區(qū)別于從屬關系的復合動詞,因為這類復合動詞的后項添加了語法意義,即表示動詞體態(tài)關系。典型代表是動詞的第三種體的表現(xiàn)形式,如:“~始める”、“~終わる”、“~出”、“~続ける”等。
(8)赤ちゃんは腹が減ったのか、泣き始めた。
(9)書き始めたと思うとたんに書き終わっしまった。
(10)一晩中雨が降り続けたが、今朝やっとあがった。
從例句可以看出,前項動詞依然具有對立動作性,后項動詞從體態(tài)上補充說明了前項動作的狀態(tài),(8)泣くのを始める,(9)書くのが終わる,(10)雨が降るのを続ける,且自他詞性取決于前項動詞。
綜上,日語復合動詞大體可以分為①并列②從屬③動補④與體的關系四種類型,并且除從屬關系外其他三類都以后項動詞為中心詞。
(二)漢語V-V復合動詞的分類
1.并列關系
漢語復合動詞中同樣存在并列關系的種類,其構成要素之間的關系也與日語相似。例如:
(11)有的動物會把食物儲存起來以備過冬。
(12)他們?nèi)胱『蠛唵蔚卣砹艘幌滦欣睢?/p>
(13)國王賞賜給小鞋匠十個金幣。
2.偏正關系
所謂的偏正關系復合動詞以后項動詞為中心詞,前項動詞的動作性弱化,充當副詞性修飾成分。例如:
(14)那小子常偷聽別人說話。
(15)警方懷疑嫌疑人捏造了事實。
(16)上級指示要死守陣地。
如例所示,“偷”失去了竊取的動作性,在此表示“偷偷地聽”,“死”也不是真正的失去生命的意思,而是指“拼命地堅守”。
3.動補關系
動補關系的復合動詞在漢語中大量使用,前項動詞為中心詞,后項動詞對前者進行補充說明。例如:
(17)他一腳踢飛了球。
(18)失控的汽車撞翻了街邊的攤位。
(19)利刃刺穿了敵人的胸膛。
例句中的“踢”、“撞”、“刺”都是具體動作,而“飛”、“翻”、“穿”并不是具體動作,只是表示前項動作產(chǎn)生的結果。
三、結語
綜上所述,可以就兩者之間的異同得出以下結論:
1.首先,日漢V-V復合動詞都有并列關系的類別,前后項動詞都是意義相近,在詞中地位相等,屬于雙中心詞。
2.非并列關系的日語V-V復合動詞除動補關系之外,都是以后項動詞為主,可見,日語復合動詞基本遵循中心詞居后原則。而漢語的動補關系以前項動詞為主,中心詞居前,偏正關系的復合動詞則是以后項動詞為主,中心詞居后。
3.日語的從屬關系復合動詞翻譯成漢語時往往對應的是漢語動補關系復合動詞。但是日語中以后項動詞為主,漢語中以前項動詞為主?梢,日語注重動作結果,漢語注重動作本身。
4.本文對日語V-V復合動詞的第四種分類雖然看似同日漢動補關系類型的復合動詞一樣,都是后項對前項動作進行補充,但卻是以后項為主,前項為輔。而且后項動詞在詞中具有語法意義,漢語則沒有這種作用。
雖然本文對日漢V-V復合動詞進行了大體上的歸納對比,但也只是涉及復合動詞的一角,實際使用中仍有許多例外無法用幾種分類解決問題,筆者今后將努力做進一步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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