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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行業(yè)標準制定管理細則
電力行業(yè)標準制定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電力行業(yè)標準制定工作,根據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行業(yè)標準制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電力行業(yè)標準的制定工作。
第三條 制定電力行業(yè)標準,要堅持新型工業(yè)化道路原則,符合科學
發(fā)展觀的要求,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重點突出、科學合理;應積極采用國
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有利于資源的節(jié)約及合理利用,有利于人體健康
和人身安全,有利于保護環(huán)境,有利于科學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促進產
業(yè)升級、結構優(yōu)化。
第四條 電力行業(yè)標準的制定包括立項、起草、審查、復核、報批、
批準公布、出版、復審、修訂、修改等工作。
第五條 電力行業(yè)標準的制定工作由電力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管
理。受電力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委托,中國電力企業(yè)聯合會(以下簡稱中
電聯)對電力行業(yè)標準制定工作進行管理。
第二章 立項
第六條 電力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電力行業(yè)標準的立項批準。
第七條 任何政府機構、社團組織、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申
請人)均可通過標準網(http://www.bzw.com.cn/)提出電力行業(yè)標準立項
申請,并填寫《行業(yè)標準項目任務書》(見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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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立項申請由電力行業(yè)歸口管理的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或電力行業(yè)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標委會)受理,經審查后報
送中電聯。對申報修訂的標準計劃項目應有復審修訂結論。
報送材料包括:
(一)《行業(yè)標準項目計劃匯總表》(一式一份,附電子文件,見附
表2);
(二)《行業(yè)標準項目任務書》(一式兩份,附電子文件)。
第九條 中電聯對報送的立項申請進行審核、協調和匯總后,在中電
聯網站(http://www.cec.org.cn/)上進行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后,確定計
劃項目草案,報送電力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 電力行業(yè)標準項目計劃分為年度計劃和補充計劃,每年12
月中旬前報次年年度計劃,每年9月中旬前報當年補充計劃。補充計劃通
常為急需項目,數量一般不超過當年年度計劃的20%。
第十一條 計劃在執(zhí)行過程中,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屬行業(yè)內專業(yè)
之間的,由中電聯負責協調;屬行業(yè)之間的,中電聯匯總后報送電力標準
化行政主管部門,由電力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協調。
第十二條 計劃在執(zhí)行過程中,確屬特殊情況,可以對項目計劃的內
容(如:起止年限等)進行調整。調整計劃應如實填寫《行業(yè)標準項目計
劃調整申請表》(一式二份,附電子文件,見附表3),并于每年12月
中旬前報中電聯。
第十三條 標委會每年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行業(yè)標準項目計劃執(zhí)行
情況匯總表》(一式二份,附電子文件,見附表4),于每年12月中旬
報送中電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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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起草
第十四條 電力行業(yè)標準由中電聯或標委會組織有關單位成立標準起
草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負責標準的起草。中電聯或標委會對工作組
的工作進行協調和檢查。
第十五條 標準編寫的格式應符合GB/T 1《標準化工作導則》和DL/T
600《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寫基本規(guī)定》的要求。
第十六條 工作組應按標準項目任務書的要求起草標準大綱(初稿)、
征求意見稿、送審稿和報批稿。
第十七條 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及其附件由工作組提交中電
聯或標委會審核后,由中電聯或標委會向委員和有關單位廣泛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為兩個月。逾期不復函者按無異議處理。
第十八條 工作組應對反饋的意見認真分析研究,列出《行業(yè)標準征
求意見匯總處理表》(見附表5)。若反饋的意見分歧較大,必要時可進
行調查研究或補充驗證工作,對標準征求意見稿有重大改動的,應再次提
出標準征求意見稿,重新征求意見。
第十九條 工作組根據反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修改后,形成標準送審
稿提交中電聯或標委會。
第二十條 工作組起草標準草案的同時,應編寫標準編制說明(工程
建設標準為報批報告,下同),內容包括:
(一)任務來源,工作簡要過程、主要參編單位和工作組成員等;
(二)標準編寫原則和主要內容,修訂標準時應列出與原標準的主要
差異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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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情況;
(四)主要試驗驗證情況和預期達到的效果;
(五)與現行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相關標準的協調性;
(六)貫徹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
(七)代替或廢止現行標準的建議;
(八)標準名稱與計劃項目名稱發(fā)生變化的主要原因;
(九)重要內容的解釋和其它應予說明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對于強制性標準和影響面較大的推薦性標準應在起草標
準的同時編寫標準的宣貫材料。
第四章 審查
第二十二條 中電聯或標委會對工作組提交的送審稿審核同意后,組
織標委會委員或專家對標準送審稿進行審查。審查形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采
用會議審查和函審的方式進行。
第二十三條 標準審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達到標準項目任務書中的預定目標和要求;
(二)能夠滿足電力生產實際需求,促進電力技術進步與發(fā)展;
(三)與相關標準協調一致;
(四)符合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則,技術內容正確無
誤;
(五)格式與表達方法符合GB/T 1《標準化工作導則》和DL/T 600
《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寫基本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四條 會議審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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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議審查時,工作組應提前將第一文庫網標準送審稿、編制說明、意見匯
總處理表及有關附件報送中電聯或相關標委會;中電聯或相關標委會于會
前15天將會議通知及相關材料提交給標委會委員、有關專家和相關單位;
(二)會議審查原則上應協商一致,如需表決,必須有全體審查委員
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為通過;
(三)會議審查應形成會議紀要,并附有審查委員的簽字名單。會議
紀要應如實反映審查會議的實際情況,對審查委員提出意見的處理情況,
及對標準的審查結論。
第二十五條 函審的要求:
(一)函審時,工作組應提前將標準送審稿、編制說明、意見匯總處
理表及有關附件報送中電聯或相關標委會;中電聯或相關標委會將《行業(yè)
標準送審稿函審單》(見附表6)及相關材料提交給標委會委員、有關專
家和相關單位;
(二)標委會委員和標準審查專家應認真填寫函審單,在限定時間(一
般為兩個月)內返回函審意見;
(三)工作組應對函審意見加以綜合整理,寫出《行業(yè)標準送審稿函
審結論表》(見附表7);
(四)函審時,必須有發(fā)函總數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為通過(逾期不
復函者按同意計),否則應重新組織審查。
第五章 報批
第二十六條 經審查通過的標準送審稿,由工作組根據審查意見進行
修改和整理后,提出報批稿和編制說明及有關附件,填寫《行業(yè)標準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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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見附表8)后,報標委會或中電聯。
第二十七條 標委會應指派人員對標準報批稿的內容、質量及有關附
件進行全面復核,按表1規(guī)定的報批材料份數及要求報送中電聯。
表1 電力行業(yè)標準報批材料
第二十八條 中電聯對標準報批稿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要求后進行
編號,填寫《報批行業(yè)標準項目匯總表》(見附表9)報電力標準化行政
主管部門批準發(fā)布;對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至標委會或工作組重新修改。
第六章 批準和公布
第二十九條 電力行業(yè)標準代號為DL。
第三十條 電力行業(yè)標準由電力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和公布。
第三十一條 電力行業(yè)標準批準發(fā)布后,由中電聯按相關要求向國家
標準化管理部門備案;并及時在中電聯網站上進行公告,通知相關標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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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出版
第三十二條 電力行業(yè)標準由中國電力出版社出版發(fā)行,中電聯負責
管理和協調電力行業(yè)標準的出版發(fā)行。
第三十三條 電力行業(yè)標準文本應在標準實施前出版發(fā)行,并符合下
列要求:
(一)標準出版過程中,除編輯性修改外,不得改動原稿;
(二)確保標準文本的出版印刷質量;
(三)按規(guī)定贈送樣書。
第三十四條 標準出版后,中電聯負責將標準樣書分送至電力標準化
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標委會負責將標準樣書分送委員和工作組成員。
第八章 修訂、修改
第三十五條 電力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中需要修訂的,按照標準制定程序列
入年度計劃。
第三十六條 當標準的技術內容只作少量修改時,可以按《行業(yè)標準
修改通知單》(見附表10)的形式進行修改。
第三十七條 標準的修改一般由標委會或標準負責起草單位提出,經
標委會按第4章的要求組織審查后,寫出審查紀要(內容包括:修改原因
和依據、審查的結論等),填寫《行業(yè)標準修改通知單》按標準報批程序
上報。上報文件及份數見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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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電力行業(yè)標準修改報批材料
第三十八條 電力行業(yè)標準修改通知單由電力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
準公布。
第三十九條 中電聯及時在中電聯網站上公布標準修改情況,并通報
有關標委會。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細則自二OO七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條 本細則由中電聯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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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行 業(yè) 標 準 項 目 任 務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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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行業(yè)標準項目計劃匯總表
注:1、產品和工程建設項目,請分別列表。
2、修訂項目,請在“代替標準”欄中注明修訂標準號和年代號。
3、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項目,請?zhí)顚懖捎脴藴示幪柤澳甏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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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行業(yè)標準項目計劃調整申請表
中國電力企業(yè)聯合會標準化中心承辦人: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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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行業(yè)標準項目計劃執(zhí)行情況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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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行業(yè)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
標準項目名稱: 承辦人: 共 頁 第 頁 標準項目起草單位: 電 話: 年 月 日填寫
說明: ① 提出意見數量: 個;
② 標準起草單位或工作組對意見處理結果:采納 個,未采納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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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行業(yè)標準送審稿函審單
標準項目名稱: 標準項目負責起草單位: 函審單總數:
發(fā) 出 日 期: 年 月 日 函審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函審意見:
贊 成
贊
成,但有意見或建議
不贊成
不贊成,如采納意見或建議改為贊成 棄權建議、意見或理由如下:
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簽名):
年 月 日 說明:① 表決方式是在選定的方框內劃“√”,只可劃一個,選劃兩個框以上者按廢票處理(廢票不計數);
② 回函說明提不出意見的單位按贊成票計; ③ 回函日期,以郵戳為準;
④ 建議、意見或理由欄,幅面不夠可另附紙。
審查單位承辦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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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
行業(yè)標準送審稿函審結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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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8
報批行業(yè)標準項目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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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9
行業(yè)標準修改通知單(示例)
DL(/T)××××—×××× 《×××××(行業(yè)標準名稱)》
第×號修改單
本修改單經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于××××年××月××日以××字第×××號文批準,自××××年××月××日起實施。
(修改事項)
修 改 示 例
①“更改”示例:
a. 4.5條第二行中更改數值:
“1.15毫米”更改為“1.20mm”;“1.35毫米”更改為“1.50mm”。 b. 表2更改為新表(新表2略)。 ②“補充”示例:
a. 4.7條與4.8條之間補充新文條,4.7A:
“4.7A 金屬封閉開關設備內外絕緣件的最小標稱爬電比距為:lt≥18mm/kV(瓷質)、lt≥20mm/kV(有機)”。
b. 5.8條后補充新條文,5.9:
“5.9 對3.6kV、7.2kV和12kV的金屬封閉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其帶電體與絕緣板之間的最小空氣間隙應不小于30mm”。 c. 圖3后補充新圖,圖3A(圖3A略)。 ③“刪除”示例:
將5.1.2條中的“電容器用的瓷件……,……或滲漏”等字刪除。 ④“改用新條文”示例: 6.2條改用新條文:
6.2 指示器到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的距離為300mm±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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