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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動詞時、體問題思辯
從語法意義和語法表現形式的關系來考察,漢語動詞尚未形成完整的體標記形態(tài)系統(tǒng),也沒有時制范疇."了、過、著"是體(時)意義的綜合句法標記,不能看作后綴或詞尾.漢語的時體意義是通過詞匯手段或詞匯一語法手段表示的,語境和上下文對確定動作時間起著關鍵的作用,而"的、正(在)、呢、來著"不用來指示時間或表達體意義,而是起元語言確認(斷定)功能,應看作詞匯手段.
作 者: 陳國亭 陳莉穎 Chen Guoting Chen Liying 作者單位: 陳國亭,Chen Guoting(黑龍江大學俄語語言文學基地,黑龍江,哈爾濱,150080)陳莉穎,Chen Liying(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外語系,黑龍江,哈爾濱,150000)
刊 名: 語言科學 PKU CSSCI 英文刊名: LINGUISTIC SCIENCES 年,卷(期): 2005 4(4) 分類號: H146 關鍵詞: 動詞 時體標記 詞匯-語法手段【漢語動詞時、體問題思辯】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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